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政务公开内容
2006-12-15 10:45  文章来源:滁州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一、办理依据

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)

二、申请条件

符合要求的酒类生产企业

三、申报材料:

1、《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其中:一份返给经营者,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。
  2、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。
  3、经商务部认可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四、办理程序:

1、领取《备案登记表》

2、上报

3、审核

4、登记

五、办理时限:

5个工作日

六、收费依据

免费

七、联系方式

商务局政务中心窗口电话:0550-3215632

商务局对外贸易科电话:3044354

投诉电话:

市政务中心:0550-3216170

市投诉受理中心:0550-3037755

商务局:0550-30430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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